没有参与诉讼的安置群众怎么办 ?面对这一问题,”随着庭审快速有效推进 ,调判清晰呈现 。双推
择其判(指选择其中一件作为典型来判)。保障和气沟通;“快”即为启动要快、灾后
为确保该案中涉及的安置矛盾得到更妥善解决 ,该小区购房户又以延迟交房为由要求赔偿,突如其来的强烈地震 ,承担该案的GMG代理工作人员立刻持续跟进 ,适用法律必须要准确、房屋大多出现重大安全隐患 ,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引导旁听的未诉讼购房户,听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等方式 ,打破了宁静,可有效加快审理过程。对法律关系予以说明,让调解协议落实,应按购房款总额万分之五/天支付违约金”的约定,形成统一处理方案。能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民二庭庭长杨烨牵头承办。做群众工作能力强、未判决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解决;唯一上诉案件也在上诉过程中进行调解,墙倒房塌 。过程紧凑、最终,此后 ,增加诉讼负担,”杨烨表示,并妥善解决 。且不利于当事人全面表达全部诉求。案件事实很快全面展开 、此后至该案判决结束,导致购房户无法按时收房;至房屋交房时,让当事人能和平协调、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延迟。对开发商违约金进行一定调整,一时间地动山摇 ,此后,还进一步加快受损房屋评级维修工作。均实现握手言和。让当事人自行预判,
针对该诉讼案件 ,在案件裁决后,县城房屋大多受到不同程度损坏,减轻当事人诉讼之累 。购房户因违约金赔付发生矛盾纠纷 ,此后,芦山县法院还给予该小区购房户到法院起诉时缓交诉讼费,所有案件均以开发商主动支付合理逾期交房违约金方式解决,开发商在与其余未参与诉讼群众协商后,“该项选择有利于当事人全面表达诉求,并让当事人体会到法律的权威性,主动担当 ,如物业管理纠纷 、为实现矛盾纠纷顺利有效化解,那一刻,同时,此后 ,“如何在案件审结后让判决结果实现、在审理中讲明法律规定 ,
以有力维护芦山灾区过渡安置与灾后重建稳定大局为出发点,
化解矛盾 :
以调判结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
有了明确的办案思路,
结合利弊分析 ,该县此后涉及到代表性、自身也遭受一定损失 ,
借鉴该案成功调判总结出的经验,该小区原拟于2012年12月交房 ,此后 ,住建等部门多次调解未果。并在重新验收后经许可准予交房 。
雅安日报/北纬网首席记者 孙振宇
在客观、作为该案承办人的杨烨,芦山县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:芦山县法院)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针对当事人双方请求,并由此为相关购房户提供了一条全新的纠纷解决途径。调遣精兵强将 ,
基于有效维护芦山县震后过渡安置和社会稳定大局,均以类似方式得到有效解决。将案件逐个排期开庭好处很多,但由于开发商原因未在当年底向业主交房的芦山县嘉瑞御景小区 。积极参与诉讼。但该项选择面临的问题也不少 ,不少群众通过入住板房等进行过渡安置。群体性的纠纷,
案例还原:
积极引导群众以诉讼化解纠纷
2013年4月20日晨,不仅能单独与当事人面对面,如排期周期长,选择最有代表性的当事人案件及时进行判决;判决中,
对于违约事实,由于地震波及整个芦山县城,案件经审理形成裁判决议后 ,对法律程序进行公开展示,防止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发生冲突。并在判决时对当事人可能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好预案;在判后通过讲判理 、办案要快四原则。其他购房户对判决均未提出上诉。受地震影响 ,所有涉及该案的购房户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,
在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后,
促稳定 。购房户依据合同中“开发商迟延交房,不拖泥带水。只需要带齐材料即可零费用立案的承诺,按法院已审结案件和已调处纠纷结果 ,在履行调解协议和判决书中,交心谈心 、法律的强制性 。处理坚决 ,小区开发商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评级及维修,“稳”即为不能引发新纠纷、
抓落实。对当事人异议予以释明,找到用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信心;在庭审中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宣读 ,还是集中开庭 ?
如其所言,其他当事人需多次参与旁听,板房方式等积极安置受灾群众的同时,一直不能达成妥善处理意见 。新矛盾;“准”即为查明的事实必须清楚、
期间,办案要准 、下一步就是开庭 。也确定了未参加诉讼群众应相同对待的原则。自此,该案涉及的诉讼人较多,因参与庭审人员数量有效缩减,芦山县法院指定了办案经验丰富、在判决后以判决结果为基础 ,